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 >>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财政决算

北京市朝阳区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北京市朝阳区文物管理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机构设置、职责(内设机构数量,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朝阳区文物管理所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拟定本区文物修缮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属文物的挖掘、收集、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管理区属民间收藏文物及其流通活动;负责文物普查和区属文物登记备案及文物库房、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文博领域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文博领域科学研究、交流展示活动;负责区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项目推荐及发展传承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489.8846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0.912728万元,下降16.3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45.719591万元,比上年减少329.951388万元,下降19.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5.7195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01.845323万元,比上年减少434.786996万元,下降26.57%,其中:基本支出194.3920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6.17%;项目支出1,007.4532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3.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1.8453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73.7025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121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9%;卫生健康支出11.4305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173.70257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8.217423万元,下降8.44%。其中:

“文物”(款)2020年度决算1,173.70257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8.217423万元,下降8.44%。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以及历史名城保护和文化遗产宣传保护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6.71217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837829万元,下降4.7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6.71217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837829万元,下降4.7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11.4305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849425万元,下降6.9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4.39203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39421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70000万元减少0.47578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60000万元减少0.06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3942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10000万元减少0.4157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3942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10000万元减少0.41578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9421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424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424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424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00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6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台,12.4524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在以下四项基础上,至少增加一项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没有专业性较强名词的,可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等进行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和文物保护传承,有效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全力构建博物馆之城,赓续红色革命文化,努力形成文博法治建设新格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良好。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50%,涉及金额1120万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良好,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管好用好财政项目资金,根据区财政批复的财政专项经费,文管所在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要求、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严格要求,明确财务审计科负责项目资金预算、资金拨付和财务结算管理,项目资金得到有效的监管。项目资金在支出中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各项目能做到按照实施进度控制项目经费支出,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方面问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